安全資料表

一、化學品與廠商資料

化學品名稱:天然氣(2)  【NATURAL GAS (2)】

其他名稱:天然瓦斯、自來瓦斯、瓦斯。

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:燃料(發電用、工業用、家庭用、交通工具用)及工業用原料。

製造者、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:

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

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十三樓 

電話:(02)8789-8989

緊急聯絡電話/傳真:

永安廠(07)691-1131#510,290;Fax No. (07)691-4762、(07)691-0042

台中廠(04)2638-0739#507,630;Fax No. (04)2630-8456、(04)2630-8170

北區營業處(037)260-780, 260-780#420;Fax No. (037)260-974、(037)267-382 南區營業處(06)2533700#1211;Fax No. (06)2438342

天然氣事業部工業安全衛生室(02)8725-9845;Fax No.(02)2723-7328

監控調度中心(02)2758-8118;Fax No.(02)2758-8661

二、危害辨識資料

化學品危害分類:  易燃氣體第1級、加壓氣體。

標示內容: 

 

1.象徵符號:火焰、高壓鋼瓶。

2.警示語:危險。

3.危害警告訊息:

  1. 極度易燃氣體。
  2. 內含加壓氣體;遇熱可能爆炸。

4.危害防範措施:

  1. 操作時,需採取電氣防爆及接地措施,並使用測爆器偵測濃度。
  2. 密閉或高濃度環境,使用防爆機械強制抽送風。
  3. 火災時,使用乾粉、泡沫、二氧化碳或水霧等控制火勢。
  4. 空氣不流通之處需戴上合適的呼吸器防護。
  5. 安全許可下,移除所有引火源。
  6. 容器出口應緊閉,並置放於通風良好的處所。

其他危害:-。

三、成分辨識資料混合物:

化學性質:烷類 

 

危害成分之中英文名稱 

濃度或濃度範圍(成分百分比) 

      甲烷

(Methane)

CAS No.74-82-8

  Mole%> 85%

      乙烷

(Ethane)

CAS No.74-84-0

  Mole%:3.02~11.6%

      丙烷

(Propane)   

CAS No.74-98-6

  Mole%:0.05~3.85%

四、急救措施

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:

˙吸入: 

  1. 援助時需穿戴適合的保護裝備,以確保安全。
  2. 當能夠安全進入災區時,將人員從暴露區移到新鮮空氣處。
  3. 若需要,使用呼吸袋(bag valve mask)或相同等級設備,並由受過訓練人員實施人工呼吸;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復甦術。
  4. 保持身體溫暖及靜止休息。
  5. 必要時,須在醫師指示下,由受過訓練人員施予氧氣。
  6. 通知救護車立即送醫治療。

˙皮膚接觸:

  1. 萬一作業過程中快速降壓導致低溫引起凍傷時,立即將患者移離污染源,並儘快用溫水緩和清洗。
  2. 勿直接在患處熱敷或摩擦搓揉。
  3. 若沾粘於衣物或皮膚時,則緩慢地脫除衣物,且小心地割下已沾粘之衣物。
  4. 以無菌繃帶覆蓋患處。
  5. 通知救護車立即送醫治療。

˙眼睛接觸: 

  1. 萬一作業過程中快速降壓導致低溫引起凍傷時,立即將患者移離污染源,並儘快用溫水緩和地清洗患處。
  2. 勿熱敷患處。
  3. 用無菌繃帶覆蓋患處。
  4. 通知救護車立即送醫治療。

˙食入:不太可能食入,若有需要緊急處理,送醫治療。

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:缺氧、凍傷。

對急救人員之防護: 

  1. 視現場情況需要,穿防護衣、戴防護具及安全護目鏡,在安全區實施急救措施。
  2. 避免吸入氣體,並注意是否有火災爆炸危險。

對醫師之提示:患者吸入時,視需要考慮給予氧氣處理。 

五、滅火措施

適用滅火劑:小型火災:使用乾粉(ABC或BC)、二氧化碳。

大型火災:使用泡沫或微細水霧。 

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:

  1. 會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產生嚴重的火災及爆炸之危害。
  2. 若暴露於熱源,塔槽、容器或管線可能破裂或爆炸。
  3. 由於流動或攪動產生之靜電荷會導致燃燒或爆炸。
  4. 火場中之熱能會造成塔槽或容器內壓力急速上升,可能導致爆炸性破裂。

特殊滅火程序: 

1. 噴水霧冷卻暴露於火場中的容器外側以免爆炸。

  1. 大火時使用需人控制的水帶控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,如不可行,應自火場撤退並讓火繼續燃燒。
  2. 若安全閥發出聲響或火災導致容槽變色,應迅速撤離火場。
  3. 甲烷本身對健康危害輕微,但會取代氧氣,因而降低可呼吸的空氣量。
  4. 撤退並自安全距離或受保護的地點滅火。
  5. 位於上風處以避免危險的蒸氣和有毒的分解物。
  6. 滅火前阻止溢漏,如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圍無任何危險,應先讓火燒完,若未阻止溢漏而先行滅火,蒸氣會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再引燃。
  7. 隔離未著火物質且保護人員。
  8. 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。
  9. 以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儲槽或容器。

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:消防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、消防衣、防護手套。

六、洩漏處理方法

個人應注意事項: 

  1. 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。
  2. 避免熱、火焰、火花、及其他著火物質。
  3. 不要接觸到洩漏的氣體。

環境注意事項: 

  1. 若沒有危險時,關斷氣源,移除火源。
  2. 噴水降低天然氣濃度。
  3. 疏導非工作人員儘速離開。
  4. 隔離危害區域及禁止閒雜人員進入。
  5. 進入密閉空間之前,須先予以充份通風。
  6. 災區附近絕對嚴禁煙火。
  7. 洩漏區施行有效通風,阻斷氣體來源,注意引爆濃度。

清理方法: 

  1. 移除所有火源並阻斷氣體來源。
  2. 以適當之技術如防爆排氣通風設備等,排除量小之氣體洩漏物
  3. 對於大量氣體洩漏時,依「空氣污染防制法」及相關規定之程序處理。
  4. 噴水降低天然氣濃度。
  5. 隔離洩漏區,直至天然氣完全消散。

七、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

處置: 

  1. 此物質是易燃氣體,需要工程控制及防護設備,工作人員應適當受訓,並告知此物質之危險性及安全使用方法。
  2. 嚴禁煙火。
  3. 操作區使用不會產火花的通風系統,合格的防爆設備和安全的電器系統。
  4. 保持走道和出口暢通無阻。
  5. 安裝洩漏偵測與警報裝置及適當的自動消防系統。
  6. 備置隨時可用於火災及洩漏的緊急處理裝備。

儲存: 

  1. 儲槽及作業場所要嚴禁煙火並避免靠近火焰、火花或熱源。
  2. 灌裝或卸放中,嚴禁開啟車輛電源、檢查電路、修護、洗刷車身或移動。
  3. 與不相容物質需分開儲存。
  4. 儲存於室溫、乾燥及通風良好之處。
  5. 保護容器及管線勿受撞擊或損壞;遠離易燃物。
  6. 貯存於合格之安全容器內。
  7. 儲存於容器應保持緊密,且不可有焊接、加熱或鑽孔之行為。
  8. 將仍含有危害或爆炸性蒸氣之容器騰空。
  9. 儲槽必須接地以防靜電發生。

八、暴露預防措施

工程控制: 

  1. 提供局部排氣或整體換氣,以免曝露,確保可燃性氣體濃度在爆炸下限的1/10 以下。
  2. 通風設備應該具有防爆措施。
  3. 排氣口直接連通至室外。
  4. 分開使用不會產生火花且接地之通風系統。
  5. 供給充分新鮮空氣,以補充排氣系統抽出的空氣。

控制參數: 

 

危害物質成分

 

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

TWA

短時間時量

平均容許濃度

STEL

最高容許濃

度CEILING

生物指標

BEIs

甲烷(Methane)

乙烷(Ethane)

丙烷(Propane)

1000ppm

1000ppm

個人防護設備:

˙呼吸防護:

  1. 濃度2100PPM以上:供氣式或全面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。
  2. 未知濃度:正壓式自攜式呼吸防護具、正壓式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, 輔以正壓式自攜式呼吸防護具。
  3. 逃生:逃生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。

˙手部防護:無特殊要求,穿戴適當的防護手套。

˙眼睛防護:無特殊要求,但建議使用安全護目鏡,在緊鄰工作區域提供緊急洗眼設備。

˙皮膚及身體防護:穿戴適當防護衣物。

衛生措施:

  1. 檢查空氣呼吸防護設備等,是否破損。
  2. 多攝食含維生素及礦物質之營養物品、定期作健康檢查。
  3. 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,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,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之危害性。
  4. 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。
  5. 處理此物後須徹底洗手。
  6. 維持作業場所清潔。

九、物理及化學性質

外觀(物質狀態、顏色等):壓縮氣體、無色 

氣味:無味

嗅覺閾值:-  

熔點: -182℃(﹣296℉)

pH值:不適用

沸點/沸點範圍: ﹣161~ ﹣88℃

(﹣258~ ﹣126℉)

易燃性(固體、氣體):易燃氣體

 閃火點: ﹣180℃ ( ﹣292℉  )  測試方法:閉杯 

分解溫度:無相關資料

自燃溫度:482~670℃

( 900~1238℉ )

爆炸界限:4~16 % 

蒸氣壓:不適用

蒸氣密度:0.62(空氣=1)

密度: ~0.75 g/L@ 60℉ 14.73psi

 溶解度:3.3ml/100ml(水)

辛醇/水分配係數(log Kow)1.09

 揮發速率:不適用

十、安定性及反應性

安定性:常溫常壓下穩定;正常狀況下安定。

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:

1.靜電火花、明火及其他火源。

2.強氧化劑(如過氧化物、過氯酸鹽):增加火災爆炸危險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3.鹵素化合物(如氯):有火災爆炸的危險。

應避免之狀況:

  1. 避免熱、火焰、靜電火花及其他燃燒物質或引火源。
  2. 若曝露於熱源,容器會破裂或爆炸。
  3. 有害氣體會累積在密閉空間。

應避免之物質:避免和強氧化劑(如過氧化物、過氯酸鹽)、鹵素化合物(如氯)、可燃物等接觸,極易發生爆炸火災反應。

危害分解物:碳氧化合物之有毒或有害氣體。

十一、毒性資料

暴露途徑: 皮膚、吸入、眼睛

症狀:呼吸及脈搏速率增加,肌肉協調功能輕度障礙、情緒不安、異常疲勞、呼吸障礙、痙攣、呼吸衰竭、噁心嘔吐、虛脫等。

急毒性:

˙皮膚:不會造成刺激,但作業過程中快速降壓導致低溫接觸皮膚時,可能引起凍瘡。輕微凍瘡的症狀包括麻痺、刺痛、發癢。輕嚴重狀況包括灼燒感、皮膚可能變蒼白或黃色。更嚴重可能引起水泡、組織壞死。

˙吸入:1.天然氣濃度在5%以下不會造成身體危害。

2.天然氣屬於單純窒息劑,高濃度下,會驅離氧而造缺氧,空氣中氧濃度不可低於18%。

3.缺氧之症狀為:12~16%氧會使呼吸及脈搏速率增加,肌肉協調功能輕度障礙;10~14%氧會造成情緒不安、異常疲勞、呼吸障礙;6~10

%氧會引起噁心、嘔吐、虛脫甚至喪失意志;6%以下氧會導致痙攣並可能至呼吸衰竭及死亡。

˙眼睛:不會刺激,但若容器中的氣體快速洩漏時,萬一接觸眼睛時可能引起凍傷

,可能造成永久損傷或失明。

LD50(測試動物、吸收途徑):— LC50(測試動物、吸收途徑):—

慢毒性或長期毒性:無資訊顯示顯著有害資料。

十二、生態資料

生態毒性:LC50(魚類):—

          EC50(水生無脊椎動物):—           生物濃縮係數(BCF):—

持久性及降解性:

  1. 利用土壤微生物研究顯示,天然氣具有生物分解性。
  2. 當釋放至水中,揮發為最主要流佈的機制。
  3. 當釋放至大氣中,最主要的退化方式為與氫氣自由基作用。

半衰退期(空氣):21600小時

半衰退期(水表面):1.17~14小時半衰退期(地下水):無有效資料。

半衰退期(土壤):1680小時。

生物蓄積性:不會蓄積於體內。

土壤中之流動性:當釋放至土壤中,揮發為最主要流佈的機制。

其他不良效應:—

十三、廢棄處置方法

廢棄處置方法:允許氣體安全地逸散至大氣中或當燃料使用。

十四、運送資料

聯合國編號: 1971

聯合國運輸名稱:甲烷含量高的壓縮天然氣

運輸危害分類:第2.1類易燃氣體

包裝類別:—

海洋污染物(是/否):否

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:—

十五、法規資料

適用法規:

  1.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 
  2.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
  3.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
  4.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
  5.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
  6. 空氣污染防制法。
  7.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

 

十六、其他資料

參考文獻

  1. OHS 76881
  2. OHS 14160
  3. OHS 08690

 

4. 行政院勞動部GHS網站

製表單位

名稱: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

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十三樓電話:(02)8725-8974 傳真電話:(02)2723-7328

製 表 人

職稱:經理

姓名(簽章):周冬星

製表日期

中華民國107年0221

備    註

上述資料中符號”-”代表目前查無相關資料。

附註:

  1. 本文為收集目前最新相關資料編寫而成,其內容僅適用於本產品。
  2. 在製作時,已力求完美及正確,但錯誤恐仍難免,使用者請依應用需求,自行負責判斷其可用性,台灣中油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  3. 本文轉載台灣中油網頁